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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周报】36名仍处于羁押或失踪状态的律师及维权人士20151030 简体
【个案一览表】36名仍处于羁押或失踪状态的律师及维权人士20151030 - 简体
*说明:王宇、包龙军的被带走始于7月9日,全国律师遭大规模约谈始于7月10日。仅包括目前仍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处于强迫失踪状况的律师及维权人士。另,709之前抓捕的,但与“709大抓捕”密切相关的吴淦、翟岩民案亦包括在此。
本周数据:
总人数:36人(律师15名,律师助理4名,律所人员1名,维权人士16名)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5人
强迫失踪:4人
刑事拘留/逮捕:4人
刑事强制措施不明:2人
监视居住:1人
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25人
获知羁押/监视地点:3人
家属收到通知书:19人
获准与律师会见:2人
获准与外界通信:1人
律师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0人
失联/羁押/监视期限:24日- 163日
本周进展:
王宇律师:(1)2015年10月23日,辩护律师李昱函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提出以下意见:尽快依法安排会见;向辩护律师介绍案情;告知具体办案人员;向家属送达通知书;立即告知监视居住地点;告知王宇的身体健康状况;敦促王宇尽快给李昱函律师回信;立即返还包蒙蒙留学护照并解除对包蒙蒙的控制。(2)2015年10月23日,辩护律师李昱函到河西检察院举报控告科,被告知检察院已对律师提出的控告予以立案,并会根据河西分局的报告作出处理决定。
包龙军律师:(1)2015年10月28日,辩护律师吕洲宾要求会见,被以“没有接到上面通知,因此不安排会见”为由拒绝。(2)同日,辩护律师吕洲宾请赵旭转交致包龙军的一封信。
王全璋律师:2015年10月27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控申处电话通知辩护律师,称辩护律师对天津市河西公安分局提出的控告已正式受理,待调查后会依法答复律师。控告的事项包括:两次会见申请,未被准许;两次要求了解案件情况,未给答复;两次致信全璋,是否转交不明;中秋全璋爱人邮寄的月饼被原封不动退回;全璋家属至今未接到指定监视居住通知。
李和平律师:2015年10月26日,维权律师和维权人士陪李太太庆祝李和平的生日。
谢阳律师:2015年10月29日,辩护律师从家属处得知,长沙国保刘姓副支队长称“谢是中央办的案子,请律师没有用,案子还没有结果。”
李春富律师:10月23日已提交书面会见申请,天津河西分局至今未予回复。电话联系分局主管领导,其称这是北京警方交办的,他们无权决定,尚需北京的上级发话。
赵威:2015年10月20日赵威母亲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询问案件有关情况,当她问道赵威到底犯了何罪时,赵旭回复称:“你没看央视新闻吗?7月12、13号,还有河南法院门前的聚集事件。”
勾洪国:(1)2015年10月25日,辩护律师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保障律师会见权,立即安排原告与勾洪国先生会见;并保障律师通信权,立即告知原告勾洪国先生的羁押地点;同时要求赔偿有关损失。(2)2015年10月28日,辩护律师请赵旭转交致勾洪国的一封信。
胡石根:(1)2015年10月28日,辩护律师郑湘从赵旭处获知,胡石根案由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办理,胡于7月11日被刑拘,8月7号变更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涉嫌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寻衅滋事。(2)同日,辩护律师郑湘提交会见申请,并请赵旭转交致胡石根的一封信。(3)2015年10月29日,辩护律师李柏光向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提交会见申请。
幸清贤:2015年10月21日晚10点,成都警察到冉彤律师家中找到其妻子进行谈话,要求做好冉彤律师的思想工作,并要求其尽快回来,否则对其采取措施。
唐志顺:根据警方出示的扣押手续上所显示的信息,唐志顺涉嫌的罪名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张凯:对于辩护律师控告温州市公安局拒绝告知辩护律师已经查明的犯罪的主要事实,温州市检察院书面答复称,已于2015年10月26日口头通知温州市公安局予以纠正。但目前温州市公安局尚未纠正,尚未向辩护律师告知案情。
刘鹏:2015年10月28日,辩护律师李柏光向温州市公安局再次提交会见申请。
方县桂:2015年10月27日,辩护律师律师第三次提交会见申请,目前未有答复。
1. 王宇(女)
身份:律师
执业地/住所地:北京(锋锐)/北京
涉嫌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办案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警方拒绝告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辩护律师9月21日再次书面要求会见,河西分局再次出具不准予律师会见决定书。9月28日,文东海接到检察院电话已正式受理控告。)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否(接待人以不是办案人、不了解情况为由拒绝)
可否与外界通信:否(预审支队队长赵旭称,已将辩护律师李昱函致王宇的信转交专案组,但超过1个月都未收到回复。)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否(2015年8月12日提交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书,办案机关于8月13日签收,但至今未予答复,早已超过3日法定答复期限)
失联期限:113日
家属/其他相关人士遭遇:(1)16岁儿子包蒙蒙被警方传唤4次,护照被收缴未能出国读书,被警方威胁不能为父母聘请律师。(2)16岁儿子包蒙蒙于10月6日在云南与缅甸接壤处猛拉市的华都宾馆8348房间被带走,失联6日后,被证实现已被警方软禁在内蒙古姥姥家中。(3)悉尼先锋报记者探访包蒙蒙未果后,被内蒙古警方带到警察局限制自由7小时,后被遣返回北京。
辩护律师:文东海、李昱函
本周进展:(1)2015年10月23日,辩护律师李昱函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提出以下意见:尽快依法安排会见;向辩护律师介绍案情;告知具体办案人员;向家属送达通知书;立即告知监视居住地点;告知王宇的身体健康状况;敦促王宇尽快给李昱函律师回信;立即返还包蒙蒙留学护照并解除对包蒙蒙的控制。(2)2015年10月23日,辩护律师李昱函到河西检察院举报控告科,被告知检察院已对律师提出的控告予以立案,并会根据河西分局的报告作出处理决定。
2. 包龙军
身份:律师
执业地/住所地:内蒙古/北京
涉嫌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
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办案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警方拒绝告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河西公安分局警务督察和信访接待互相推诿,拒绝接受投诉。信访接待负责人称:“这个案件的问题不是河西分局可以回复的问题。”)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否(接待人以不是办案人、不了解情况为由拒绝介绍案件情况)
可否与外界通信:否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否
失联期限:113日
家属遭遇:与王宇相同。
辩护律师:黄汉中、吕洲宾(之前为陈永福)
本周进展:(1)2015年10月28日,辩护律师吕洲宾要求会见,被以“没有接到上面通知,因此不安排会见” 为由拒绝。(2)同日,辩护律师吕洲宾请赵旭转交致包龙军的一封信。
3. 王全璋
身份:律师
执业地/住所地:北京(锋锐)/北京
涉嫌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
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办案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警方拒绝告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两次提交书面会见申请函)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两次提交书面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函)
可否与外界通信:/ (两次请赵旭转交信件给王全璋)(10月16日辩护律师到检察院提出控告,并向河西分局再次提出书面会见申请、了解案件情况函,并让其转交给全璋的第二封信。)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失联期限:112日
家属遭遇:在北京的住处被公安搜查
辩护律师:李仲伟、袭祥栋
本周进展:2015年10月27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控申处电话通知辩护律师,称辩护律师对天津市河西公安分局提出的控告已正式受理,待调查后会依法答复律师。控告的事项包括:两次会见申请,未被准许;两次要求了解案件情况,未给答复;两次致信全璋,是否转交不明;中秋全璋爱人邮寄的月饼被原封不动退回;全璋家属至今未接到指定监视居住通知。
4. 刘四新
身份:前律师,法学博士
工作地/住所地:北京(锋锐)/北京
涉嫌罪名:寻衅滋事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办案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拒绝透露承办人)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警方拒绝告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否
可否与外界通信:否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否
失联期限:112日
家属遭遇:/
辩护律师:王磊、葛文秀
本周进展:/
5. 李和平
身份:律师
执业地/住所地:北京/北京
涉嫌罪名:未知
刑事强制措施:未知
办案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10月10日,辩护律师马连顺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预审支队要求介绍案情、强制措施、办案人员、要求会见,支队队长赵旭称“我不知道。这个案件分局各单位都参加办案了,大部分单位在分局,他们比我们这边掌握的情况多,你去问问他们。”但是河西分局其他部门拒绝接待。)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警方拒绝告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家属和辩护律师多次控告天津警方非法抓捕、秘密侦查未果)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否
可否与外界通信:否(10月10日辩护律师马连顺写了一封信给李和平,并请赵旭转交。。)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否
失联期限:112日
家属遭遇:(1)李和平太太因连续发表多篇有关李和平的文章而被天津警方、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在派出所传唤5小时。(2)李和平妻子起诉人民日报等9家媒体名誉侵权,海淀法院以“王峭岭与涉诉新闻报导之间并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为由,裁定不予受理。(3)儿女被限制出境。(4)胞弟被秘密关押。
辩护律师:蔡瑛、马连顺
本周进展:2015年10月26日,辩护律师和维权人士陪李太太庆祝李和平的生日。
6. 谢燕益
身份:律师
执业地/住所地:北京/北京
涉嫌罪名:未知
刑事强制措施:未知
办案机关:未知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可否与外界通信:/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失联期限:110日
家属遭遇:/
辩护律师:未知
本周进展:/
7. 周世锋
身份:律师
执业地/住所地:北京(锋锐)/北京
涉嫌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9月24日得知已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办案机关:未知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可否与外界通信:/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失联期限:112日
家属/律所遭遇:从7月10日抓走锋锐所周世锋主任等人后,全所律师处于半停业状况已经三个月。因抓走周世锋主任的当天,还抓走了财务人员,并搜查扣押财务账本和公章。没有了公章,也就无法接受新案件代理,无法开代理费发票,无法给办案律师出具律所公函。如今,全所有五十多个律师要调走,调动手续报到北京市司法局一个月,得到的答复是要经过项目组同意。
辩护律师:王少光
本周进展:/
8. 黄力群
身份:律师
执业地/住所地:北京(锋锐)/北京
涉嫌罪名:未知
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办案机关:未知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可否与外界通信:/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失联期限:112日
家属遭遇:/
辩护律师:未知
本周进展:/
9. 隋牧青
身份:律师
执业地/住所地:广东/广东
涉嫌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办案机关:广州市公安局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警方拒绝告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是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律师已递交会见申请,但至今无任何答复。)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否
可否与外界通信:否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否
失联期限:112日
家属遭遇:/
辩护律师:冉彤、刘正清
本周进展:/
10. 谢阳
身份:律师
执业地/住所地:湖南/湖南
涉嫌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扰乱法庭秩序罪
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办案机关:长沙市公安局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警方拒绝告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是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否
可否与外界通信:9月22日实现通信(谢阳希望律师最大限度地依法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否
失联期限:111日
家属遭遇:/
辩护律师:张重实、刘金滨
本周进展:2015年10月29日,辩护律师从家属处得知,长沙国保刘姓副支队长称“谢是中央办的案子,请律师没有用,案子还没有结果。”
11. 陈泰和
身份:教授、兼职律师
执业地/住所地:广西/广西
涉嫌罪名:寻衅滋事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职务侵占罪(被强迫拍摄认罪视频)
刑事强制措施:8月22日由刑拘转为家中监视居住(民警要求陈一个月不能跟外界联系)
办案机关:广西省桂林市公安局
羁押/监视地点:家(之前在桂林市第一看守所与死刑犯同室关押)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之前刑事拘留的时候有收到)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目前可以(覃永沛律师7月16日会见后即不被允许)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否
可否与外界通信:目前可以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羁押/监视期限:109日
家属遭遇:(1)陈及其太太名下所有银行账号、股票账户均被冻结;(2)遭两次抄家;(3)陈太太曾被警方传唤,遭恐吓要被关押。
辩护律师:葛永喜、陈以轩
本周进展:/
12. 李春富
身份:律师,李和平弟弟
执业地/住所地:北京/北京
涉嫌罪名:/
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办案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警方拒绝告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10月23日已提交书面会见申请,天津河西分局至今未予回复。电话联系分局主管领导,其称这是北京警方交办的,他们无权决定,尚需北京的上级发话。)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接待人以不是办案人、不了解情况为由拒绝)
可否与外界通信:/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失联期限:90日
家属遭遇:被抄家
辩护律师:高承才、熊冬梅
本周进展:10月23日已提交书面会见申请,天津河西分局至今未予回复。电话联系分局主管领导,其称这是北京警方交办的,他们无权决定,尚需北京的上级发话。
13. 谢远东
身份:实习律师
执业地/住所地:北京(锋锐)/北京
涉嫌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办案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警方拒绝告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是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可否与外界通信:/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失联期限:112日
家属遭遇:/
辩护律师:李永恒、杜青波、张仁
本周进展:/
14. 李姝云(女)
身份:律师,周世锋律师助理
执业地/住所地:北京(锋锐)/北京
涉嫌罪名:未知
刑事强制措施:未知
办案机关:未知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可否与外界通信:/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失联期限:112日
家属遭遇:/
辩护律师:未知
本周进展:/
15.赵威(考拉)(女)
身份:李和平律师助理
工作地/住所地:北京/北京
涉嫌罪名:寻衅滋事罪,8月14日得知变更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刑事强制措施:9月17日得知刑事拘留变更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办案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警方拒绝告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邮寄退回申请书)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否
可否与外界通信:否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否
失联期限:112日
家属遭遇:10月20日赵威生日,其母亲在天津河西区看守所要求给她送衣服和见面均被拒绝。
辩护律师:任全牛、严华丰
本周进展:2015年10月20日赵威母亲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询问案件有关情况,当她问道赵威到底犯了何罪时,赵旭回复称:“你没看央视新闻吗?7月12、13号,还有河南法院门前的聚集事件。”
16.高月(女)
身份:李和平律师助理
工作地/住所地:北京/北京
涉嫌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办案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警方拒绝告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是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已向河西分局预审支队、河西分局、河西检察院控申科、天津市河西区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信访处、市检察院举报中心提出控告,未获答复。)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否
可否与外界通信:未知(辩护律师向天津市河西区检察院提出控告后,被口头告知“公安的行为不违法,因为案情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禁止通信”)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失联期限:102日
家属遭遇:/
辩护律师:王飞、李国蓓
本周进展: /
17.王芳(女)
身份:北京锋锐所会计
工作地/住所地:北京/北京
涉嫌罪名:未知
刑事强制措施:未知
办案机关:未知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未知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未知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未知
可否与外界通信:未知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未知
失联期限:112日
家属遭遇:未知
辩护律师:未知
本周进展:/
18.勾洪国(戈平)
身份:维权人士,基督徒
工作地/住所地:北京/北京
涉嫌罪名:寻衅滋事罪,8月24日变更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刑事强制措施:7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后变更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办案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区分局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警方拒绝告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是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天津市公安局决定对律师要求会见的复议申请不予受理。)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否
可否与外界通信:否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失联期限:112日
家属遭遇:家属被无故驱离北京住所。
辩护律师:纪中久
本周进展:(1)2015年10月25日,辩护律师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保障律师会见权,立即安排原告与勾洪国先生会见;并保障律师通信权,立即告知原告勾洪国先生的羁押地点;同时要求赔偿有关损失。(2)2015年10月28日,辩护律师请赵旭转交致勾洪国的一封信。
19.刘永平(老木)
身份:维权人士,基督徒
工作地/住所地:北京/北京
涉嫌罪名:寻衅滋事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刑事强制措施:7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后变更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办案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区分局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警方拒绝告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是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10月20日辩护律师到河西分局预审支队查询案件情况。警方回复:因7月底左右发现涉嫌“煽颠”,目前不允许会见。)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可否与外界通信:/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失联期限:112日
家属遭遇:/
辩护律师:尚宝军
本周进展:/
20.林斌(望云和尚)
身份:维权人士,佛教徒
工作地/住所地:福建/福建
涉嫌罪名:寻衅滋事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具体罪名未知)
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办案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警方拒绝告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否
可否与外界通信:/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失联期限:112日
家属遭遇:/
辩护律师:常伯阳、龙霖
本周进展:/
21.尹旭安
身份:维权人士
工作地/住所地:湖北/湖北
涉嫌罪名:寻衅滋事罪
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9月26日批准逮捕
办案机关:湖北大冶公安局
羁押/监视地点:湖北大冶看守所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以需核实律师身份为由拒绝)(对于律师就大冶市公安局违法不予律师会见提出的控告,大冶市检察院以“无法强制大冶市公安局纠正违法行为”为由拒不履行法定监督职责。)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否
可否与外界通信:/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失联期限:94日
家属遭遇:/
辩护律师:蔺其磊
本周进展:/
22.胡石根
身份:基督徒,维权人士
工作地/住所地:北京/北京
涉嫌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寻衅滋事
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7月辩护律师到胡石根户籍所在地辖区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派出所报案,要求对胡石根的失踪启动调查。但到目前为止,已经三次找该派出所交涉,他们的答复是没有找到,所以至今还是处于失踪状态。)(10月14日,辩护律师郑湘到河西预审支队,赵旭称对胡石根没有印象,说和项目组的人落实再回复。郑律师又告知赵旭,刘永平也被羁押在河西看守所,他说也不清楚。)
办案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警方拒绝告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10月28日辩护律师提交会见申请)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否
可否与外界通信:否(10月28日辩护律师提交一封致胡石根的信,赵旭称“可以转交,但不能保证他们收到信后能给你们回信。”)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失联期限:112日
家属遭遇:/
辩护律师:李柏光、郑湘
本周进展:(1)2015年10月28日,辩护律师郑湘从赵旭处获知,胡石根案由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办理,胡于7月11日被刑拘,8月7号变更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涉嫌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寻衅滋事。(2)2015年10月28日,辩护律师郑湘提交会见申请,并请赵旭转交致胡石根的一封信。(3)2015年10月29日,辩护律师李柏光向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提交会见申请。
23.王芳(女)
身份:维权人士
工作地/住所地:湖北/湖北
涉嫌罪名:寻衅滋事罪
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9月15日批准逮捕
办案机关: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
羁押/监视地点:武汉市第一看守所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是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是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可否与外界通信:/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羁押期限:94日
家属遭遇:/
辩护律师:刘正清
本周进展:/
24.幸清贤
身份:维权人士
工作地/住所地:四川/四川
涉嫌罪名:未知
刑事强制措施:未知
办案机关:天津警方(搜查其住所的公安机关为四川省成都市北巷子派出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安局)(1)10月21日,冉彤律师到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兴安盟公安局寻找幸清贤下落,警方回复称:“幸清贤案是公安部统一指挥,该案公安部已指定移交天津警方。”(2)10月23日辩护律师前往天津市公安局查询,但该局拒绝接待律师。之后律师再到河西看守所了解案件,被告知“没有关在这”, 在预审支队被告知"没查到该案件”。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警方拒绝告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可否与外界通信:否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羁押期限:24日
家属遭遇:住所被警方10月8日搜查
辩护律师:冉彤、高承才
本周进展:2015年10月21日晚10点,成都警察到冉彤律师家中找到其妻子进行谈话,要求做好冉彤律师的思想工作,并要求其尽快回来,否则对其采取措施。
25.唐志顺
身份:维权人士
工作地/住所地:北京/北京
涉嫌罪名: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警方出示的扣押手续上所显示的信息)
刑事强制措施:未知
办案机关:未知(搜查其住所的公安机关为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朝阳公安分局常营派出所)(10月23日律师前往天津市公安局河西看守所了解案件,被告知“没有关在这”, 在预审支队被告知"没查到该案件”。)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警方拒绝告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可否与外界通信:否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羁押期限:24日
家属遭遇:10月9日唐的住所被警方搜查;妹妹及妹夫被警方传唤,询问唐妻儿的去向。
辩护律师:冯延强、韦良月
本周进展:根据警方出示的扣押手续上所显示的信息,唐志顺涉嫌的罪名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温州教案系列
26. 张凯
身份:律师
工作地/住所地:北京/北京
涉嫌罪名: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办案机关: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警方拒绝告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是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办案机关共三次出具《不准予会见决定书》)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否(10月15日两名辩护律师到温州市检察院控告温州市公安局拒绝向律师告知案情。)(10月29日会收到温州市检察院的书面答复,称已于2015年10月26日口头通知温州市公安局予以纠正。)
可否与外界通信:否(律师已发出4封致张凯的信)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否
失联期限:66日
家属遭遇:(1)10月17日凌晨张凯在北京的住所遭到温州警方搜查,临走时警察称通知张艳今日下午两点到北京朝阳区平房派出所作一份笔录;(2)家属被警方威胁不准在网上发布案件消息。
辩护律师:李贵生、张磊
本周进展:对于辩护律师控告温州市公安局拒绝告知辩护律师已经查明的犯罪的主要事实,温州市检察院书面答复称,已于2015年10月26日口头通知温州市公安局予以纠正。但目前温州市公安局尚未纠正,尚未向辩护律师告知案情。
27.刘鹏
身份:张凯律师助理
工作地/住所地:北京/北京
涉嫌罪名: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办案机关: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警方拒绝告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是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10月22日,辩护律师收到温州市公安局作出的《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可否与外界通信:/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失联期限:66日
家属遭遇:/
辩护律师:李柏光、刘培福
本周进展:2015年10月28日,辩护律师李柏光向温州市公安局再次提交会见申请。
28.方县桂
身份:张凯律师助理
工作地/住所地:北京/北京
涉嫌罪名: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变更时间可能是9月22日至10月1日之间,之前为刑事拘留)
办案机关: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
羁押/监视地点:目前不明(之前关押在温州巿看守所)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9月初、9月末提交的会见申请均遭拒绝)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否
可否与外界通信:/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失联期限:66日
家属遭遇:未知
辩护律师:项黎
本周进展:2015年10月27日,辩护律师律师第三次提交会见申请,目前未有答复。
29.黄益梓
身份:牧师
工作地/住所地:浙江/浙江
涉嫌罪名: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9月24日变更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办案机关:浙江省温州巿瓯海区公安分局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警方拒绝告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是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可否与外界通信:否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羁押期限:49日
家属遭遇:10月8日家属尝试到瓯海区公安分局送明信片及衣服均被拒收。
辩护律师:李静林
本周进展:/
30.程超华
身份:牧师
工作地/住所地:浙江/浙江
涉嫌罪名:非法经营罪,涉露国家机密罪,后增加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办案机关:浙江省温州巿瓯海区公安分局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是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可否与外界通信:否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羁押期限:42日
家属遭遇:10月20日家属尝试到瓯海区公安分局送衣服被拒收。
辩护律师:
本周进展:/
31.张崇助
身份:牧师
工作地/住所地:浙江/浙江
涉嫌罪名: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办案机关:浙江省温州巿瓯海区公安分局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是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可否与外界通信:否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羁押期限:52日
家属遭遇:/
辩护律师:/
本周进展:/
32.张制
身份:牧师
工作地/住所地:浙江/浙江
涉嫌罪名: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办案机关:浙江省温州巿瓯海区公安分局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是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可否与外界通信:否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羁押期限:53日
家属遭遇:/
辩护律师:/
本周进展:/
33.周剑
身份:牧师
工作地/住所地:浙江/浙江
涉嫌罪名: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办案机关:浙江省温州巿瓯海区公安分局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是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可否与外界通信:否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羁押期限:65日
家属遭遇:/
辩护律师:/
本周进展:/
34.程从平
身份:牧师
工作地/住所地:浙江/浙江
涉嫌罪名: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办案机关:浙江省温州巿瓯海区公安分局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是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可否与外界通信:否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羁押期限:65日
家属遭遇:/
辩护律师:/
本周进展:/
说明:以下为709之前抓捕的,但与“709大抓捕”密切相关的人士
35.吴淦(屠夫)
身份:北京锋锐所行政人员,维权人士
工作地/住所地:北京/北京
涉嫌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
刑事强制措施:5月27日刑事拘留,7月3日批准逮捕
办案机关: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9月28日得知,已从福建省福州市永泰看守所转移至其他地点;10月9日辩护律师再次跟办案单位警察联系,对方拒绝告诉吴淦的羁押处所;10月22日辩护律师再次到思明分局要求告知羁押地点,警方回复称“根据法律规定来办”。)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之前有,但羁押处所变更后未通知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目前否(在涉嫌罪名增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后,以“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为由不准予会见)(10月22日辩护律师向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再次提交《会见申请书》,要求立即安排会见吴淦并及时告知案件相关信息。)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可否与外界通信:/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羁押期限:163天
家属遭遇:6月25日屠夫父亲被再次以“职务侵占罪”刑事拘留。
辩护律师:李方平、燕薪
本周进展:/
36.翟岩民
身份:维权人士
工作地/住所地:北京/北京
涉嫌罪名:寻衅滋事(从官方媒体报道获知)
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
办案机关:山东省潍坊巿公安局
羁押/监视地点:未知(8月之前关押在潍坊看守所)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辩护律师己向潍坊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看守所和市政府,现等待立案通知。)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否(无法获知案情,也无法了解确切的涉嫌罪名。)
可否与外界通信:/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羁押期限:136日
家属遭遇:(1)警方要求翟岩民妻子写保证书不接受媒体采访,但被她拒絶。(2)警方强迫翟岩民妻子搬家。
辩护律师:葛文秀
本周进展:/